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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封城期間,穿著白色防疫服的人員從卡車上卸下物資,準備分發給市民,中國上海,2022年4月5日。 © 2022 FeatureChina via AP Images

(紐約)-人權觀察今天表示,中國政府應對國內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爆發,應尊重健康權及其他基本權利。

上海市當局從2022年3月起實施嚴厲封城措施,嚴重損害人民取得醫療照護、食物和其他生活必需品的途徑。因為非屬新冠病毒相關疾病被剝奪醫療致死者不計其數。當局堅守「新冠清零」政策,所有確診陽性人員必須在醫療院所或指定設施接受隔離,導致許多確診陽性的幼童被迫與父母分開。當局並加強管制社交媒體,禁止談論與新冠疫情有關的公共話題。

「中國政府以『新冠清零』方式控制大流行,實施嚴格的全市封鎖,導致身患重病但非感染新冠病毒人員的醫療需求遭到制度性剝奪,」人權觀察中國部高級研究員王亞秋說。「當局應以公民的健康而非新冠病毒感染率歸零作為終極目標。」

4月3日,中國政府宣布在上海部署數千名解放軍,協助對2,500萬市民進行新冠病毒強制檢測。4月4日,上海市當局通報大規模新冠病毒檢測結果,同時宣布持續無限期封城——意即全體市民不得擅自離家外出。

許多網民在中國社交媒體上分享自己或親人因非新冠病毒相關疾病而被拒絕就醫的經歷,原因包括醫院因新冠封城而關閉,或是醫護人力被隔離或轉為新冠檢測人員。有些病患因感染新冠病毒或沒有新冠病毒檢測陰性證明而遭官員拒絕收治。上海一名護士周生妮因自己工作的醫院急診室關閉消毒,又無法及時找到其他醫院收治而死於哮喘。一名婦女因被禁止離開居民小區,無法進行血液透析(洗腎)而喪命。一名77 歲男性腎患竭病患因感染新冠病毒,被醫院拒絕進行透析治療而在院中死亡。

據報導,許多網民因為家人被拒治療而威脅自殘或施暴。「我不怕鬧出人命,[你們]沒有檢測[陰性]證明就是不能進來,」一名醫院保安據稱向一名帶著嘔血父親前來求診的男子這樣說。這名男子在社交媒體發帖寫道,他回答那名保安說:「我拿刀把你捅死,我不在乎,怎樣?」他的父親後來獲准入院。一名母親為了讓發高燒的女兒得到新冠檢測以便入院治療,不惜威脅跳樓

當局強迫一些檢測陽性兒童與父母分開,送往醫院隔離。網路瘋傳的一支影片顯示,上海某家醫院將多名嬰幼兒塞進一張鐵柵床,有些孩童啼哭不止。許多幼童母親接受記者採訪或在社交媒體發帖,說她們被禁止探視自己的孩子,醫院也多日未向他們回報孩童情況。「和親人拆散給我的打擊比什麼都大,」一位兩歲兒子被帶走隔離的母親向媒體表示。另一位兩歲女兒的母親稱這種情況「毫無人性」。

為回應公憤,上海當局為該政策進行辯護,稱任何被檢出陽性的人——無論年齡大小——都必須與未感染者隔離,只有父母雙方也都感染才能與孩子一起隔離。

中國已加入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規定:「締約國應確保不違背兒童父母的意願使兒童與父母分離,除非主管當局按照適用的法律和程序,經法院審查,判定這樣的分離符合兒童的最大利益而確有必要。」

中國政府持續試圖管控有關疫情的信息流,刪除批評政府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不力的意見。山東省魯東大學研究生孫健於4月進行反對封鎖校園的單人抗議後遭到開除。微博上許多提到封鎖的帖子都遭到審查。3月,上海當局責令一名網民刪除他在微博上發表的一篇文章,該文稱其住宅小區的居民將租住該小區的一群外地打工者趕走。

微博上流傳一段視頻顯示,記者拒絕採訪未獲政府補助的店主,一名記者稱,「只有符合補助的才可以[報導]。」遼寧省官方媒體主播朱霞在直播防疫情況時提醒觀眾做好個人防護,原因「說不出」,因此被解僱

國際人權法,特別是中國已簽署但尚未批准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要求以公共衛生或緊急狀態為名限制人權,必須符合合法性、循證必要性和相稱性的要求。對疑似感染者或感染者的檢疫或隔離等管制措施,至少必須有法律依據且依法執行。其實施必須是:達成正當目標所絕對必要;是可供實現該目標的手段中最不具侵入性和限制性的;以科學證據為基礎;適用時不具任意性和歧視性;有時間限制;尊重人的尊嚴;以及可受審查。

實施檢疫時,政府有義務確保獲得食物、水和醫療保健。任何限制人權的措施還應當考慮公眾遵循政府管制的意願。尤其是在大規模應對措施中,自願遵守的居家隔離和社交距離可能比強制措施和嚴厲執法更符合人權也更有效果,後者可能導致一些人設法逃避篩檢和救護。然而,公眾支持的前提是政府辦事符合透明、正當程序和公道。

「以剝奪人權的方式對抗新冠病例激增,只會適得其反,」王亞秋說。「當局應該傾聽民眾訴求,為所有病患提供適當的醫療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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