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不意外但仍令人震驚地,美國最高法院在今天發布的意見書中,推翻了美國對人工流產權利的憲法保障,使法院對這項基本權利的保護一夕倒退50年。
進行人工流產是一項關鍵權利,攸關其他多項人權的保障,包括生命與人身安全、隱私、免於歧視以及不受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等權利。
然而,儘管法院暫時取消了獲得人工流產的憲法保障,美國依舊負有確保該權利的國際人權義務。這些義務明載於美國批准的多項國際條約之中,同時,獲得安全與合法的人工流產的權利也早已根植於國際人權法。
雖然憲法學者與專家還在仔細探究這份法院判決的複雜內涵,但大法官阿利托(Alito)執筆的意見書表明,最高法院認為美國憲法並未授與人工流產的權利。據此,最高法院將推翻劃時代的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及其後的凱西對計畫生育聯合會案(Casey v. Planned Parenthood)。藉著此次判決,最高法院將管理人工流產的權力歸還於「人民及其選出的代表」。
相關研究已經證明,當人工流產受到禁止或限制,人工流產的行為並不會停止,只是轉入地下。因此,不安全的醫療程序可能增加,許多人可能被懷疑人工流產而遭到報警或起訴。特別容易受害的人群包括:因為歧視和其他系統因素而在歷史上較難獲得醫療服務的群體;黑人、原住民和其他有色人種;農民或貧民;以及受到性取向與性別認同歧視的人群。
人權觀察的研究也顯示,人工流產禁令可能導致醫療專業人員因擔憂被訴而向警方報告——看來類似人工流產的——產科急症或流產病患,使醫師不易執行工作並為病患提供最高標準照護。
正如反對意見書所述,與美國不同的是,從泰國到愛爾蘭再到墨西哥,世界各國正朝向擴大合法人工流產邁進,本案判決將使美國成為人權的脫隊者。如同人權觀察聯同國際特赦組織及全球正義中心所提出的法庭之友意見書所建議,「人工流產法不能閉門造車。美國可以而且應該學習其他國家的經驗教訓。」
其他國家的經驗告訴我們,美國(令人吃驚的是,其孕產婦死亡率原本就比另外至少10個富裕國家更高)現在必須準備迎接孕產婦死亡率和發病率向上攀高,尤其是在黑人和貧民當中。
僅僅一擊,最高法院就大大削弱了攸關性別平等、種族正義與基本經濟社會權利的一項關鍵權利的保障,將個人所能作出的最私密決定之一推向政府的掌控之下。
別懷疑,正揭開序幕的是一場人權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