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给西藏各地小学的宣传海报。内容:“爱国旗,唱国歌。普通话是校园语言。请说普通话,请写规范字。”

中国“双语教育”政策在西藏

藏语教学面临威胁

中国发给西藏各地小学的宣传海报。内容:“爱国旗,唱国歌。普通话是校园语言。请说普通话,请写规范字。”  来源:顿珠多杰博客,2016年。

摘要

这就是双语教育:理论上,你可以两种[语言]兼用。听起来很美好。但实际上,[学校和职场的]工作语言,即使在乡镇一级[即农村],都逐渐以汉语为主。
──藏族大学教授接受人权观察访问,2018

中国在西藏自治区的教育政策正在大幅限缩藏族人接受母语教育的机会。政府把这种政策称为“双语教育”,实际上是逐步以汉语取代藏语,成为西藏自治区所有小学的教学语言,只有藏语课除外。中国境內藏族近半居住在西藏自治区,早在1960年代开始,汉语就已成为该区几乎所有初高中学校的教学语言,但自治区政府近期实施的教育方针将使更多小学甚至幼儿园也使用汉语教导藏族儿童。

在西藏城镇地区,小学汉语教学比重提高的趋势已经存在多年,但如下文所述,诸多迹象显示这种趋势现已成为常态,并且正在向乡村推展。人权观察于2019年9月进行的访谈中,来自西藏自治区北部乡村地区六个不同乡镇的小学生家长表示,汉语教学系统已在去年3月引进当地小学校园。自治区政府并未公开宣布乡村小学必须用汉语上课的政策,但一名西藏政府教育官员告诉人权观察,他估计政府将会出台这种政策,规定西藏自治区所有小学都要转换为汉语教学。

中国于2010年正式在所有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中小学“双语教育”,这种教育方针受到国际推崇,因为它鼓励学生同时学习地方语言和国家通用语言。西藏当局的官方立场是藏语和汉语都要同时“提倡”,各校可以自行决定以何者为主要教学语言。然而,人权观察研究发现,西藏当局的公开发言刻意模棱两可,同时通过间接方式施压,例如向西藏学校派遣更多不懂藏语的汉族老师,迫使各地小学在汉族教师人数日益增加下采用汉语教学而放弃藏语。

小学和幼儿园的汉语教学

几乎找不到任何公开数据,说明西藏自治区或其他藏族自治州县的小学与幼儿园目前使用的教学语言。但人权观察研究发现,自治区当局为了鼓励和促进自治区所有小学逐步转向汉语教学,早在2000年左右便已开始准备工作。第一步是由北京中央政府当局向全国地方政府发出通知,准备在所有非汉族社区导入双语教学。

这项政策在各省市区的表现形式大异其趣,但在2001年,西藏自治区所有城镇小学的汉语课程已改由一年级开始,原本是三年级。不过,当时官员从未谈到应以何种语言作为西藏学前教育或初等教育的教学语言。

2010年,中国所有省级行政机关正式开始实施“双语教育”。中国学者将双语教育区分为“第一种模式”,即着重使用地方或少数民族语言教学,以及“第二种模式”,即着重汉语或国家通用语言。但西藏自治区在2010年宣布实施时,同样没有说明小学的教学语言是汉语或藏语,而且继续以模棱两可方式使用“双语教育”一词,不给具体定义。在公开报道中,自治区当局暗示新政策仅仅要求增加藏族学生学习汉语的课程,而且各校可以自行选择教学语言。但实际上,显然存在转向汉语和第二种模式的巨大压力。

这种压力明确反映在中国媒体关于西藏自治区“双语教育”惠民利民的报道。2015年初,中国官方新华通讯社报道,西藏自治区的汉语教学不仅如各界所知已在中等学校实施,而且也已引入城镇地区的小学:“不同于农牧地区的普遍模式,西藏自治区每个地级市的小学,以及部分初高中和内地西藏班,实施的是汉语为主、藏语为辅的教学模式。”2016年1月,中国官方媒体《环球时报》关于西藏学校教育的报导证实,“小学,特别是城镇地区的小学,越来越多使用普通话为主要教学语言,藏语只用在藏文课,甚至完全不教。”

而后,2016年6月,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教育局宣布,该市各县区包括城郊乡村小学的数学课本一律改用汉文版。据我们所知这是政府首次坦承西藏乡村地区的小学有部分科目将改用汉语授课。

西藏自治区以外,中国当局已在至少一个藏区的小学实施汉语教学。在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政府下令所有小学从2019-2020学年开始以汉语为主要教学语言。海南藏族自治州曾在2017年4月传出实施汉语教学的计划。玉树藏族自治州已将全部学校改为汉语授课。根据未证实报道,同样的政策很快就要引进青海省其他藏区。

政府要求藏区学校使用汉语的压力,在学前教育阶段也显而易见。根据中国官媒报道,西藏自治区政府计划在2020年底前达成全区学龄前儿童幼儿园入园率百分之80的目标。[1] 2016年,自治区当局宣布幼儿园课程将全面“双语化”。根据一篇发表在《西藏教育》的期刊论文,“双语教育”在2017年已经“基本普及于学前教育”,换言之,自治区内就读幼儿园和托儿所的81,000名3岁以上藏族儿童已全部接受“双语教育”。

2016年1月,《环球时报》在一篇关于藏语文的文章中,直言藏语文使用率大幅降低是因为学校少用藏语:“城市化和在学校说汉语的时间增加,导致藏语陷入危机。”文章并说“许多藏族家长发现孩子没有学到如何使用母语。”

人权观察发现,藏人普遍忧虑年轻世代受到学校政策和其他影响,藏语愈来愈不流利。曾在拉萨担任兼职老师的受访者告诉人权观察:

在小学里,藏族老师很团结,急切于传授藏语,但最大问题是他们缺少方法和教材,而且很多孩子不怎么喜欢藏语,因为他们觉得不是很有用…[年长的]人们总是抱怨藏语流失,[还有]家里的孙子女讲不好藏语。

施压西藏学校改采汉语教学

尽管西藏自治区的公开政策声明仍模棱两可,愈来愈多迹象显示当局正利用各种间接手段施压藏区学校改用汉语授课。相关措施要求藏区学校加强汉文化和汉语对藏族学童的薰陶,包括“混班教学”,“混合住宿”,大量汉族老师被调往藏区学校任教,藏族老师则被送往汉语为主的省分进修,而且规定所有藏族老师必须汉语流利。这些措施间接提高对自治区学校的压力,造成近十年来藏族儿童接受母语教育的机会日渐缩减,同时加速自治区小学逐步转向汉语授课。

藏区小学中不会说藏语的教师人数,在1988年到2005年之间增为三倍,根据当前方案,还有3万名将在2020年之前调往西藏和新疆地区。非藏族教师不需要学习藏语,所以当然是用汉语教学。虽然这些老师有很多是在西藏自治区的初中或高中任教,但连学前教育也已受到影响,尤其是在农村地区:根据中国学者2017年的研究,拉萨市某个乡镇的老师有百分之30不懂藏语。

此外,至少从2016年起,数以百计的藏族老师被调往其他省分进修,2017年以后,所有藏族教师都必须懂汉语。早在2003年,西藏自治区用汉语授课的小学老师人数就已在12年内增至近三倍,由1991年1,698人(占全部教师百分之20)增为2003年的4,228人或全部教师的百分之33。我们无法取得数据说明2003年之后的变化。

另一种有助转向汉语教学的措施是“混班教学”,即让非藏族小学生和藏族同学合班上课。还有一种措施称为“混合住宿”,指关闭农村本地小学,将学生转移到附近城镇学校,而农村学生通常必须住校。尽管从学校设施和标准来看也有好处,但儿童将因此减少与家人和藏语生活环境的接触。这些措施全都在促进藏族儿童接触汉语文,但不利儿童接触和熟习自己的母语。

西藏自治区实施鼓励改用汉语教学的授课方式,源自中国共产党自2014年以来加速放弃自1980年代初期以来鼓励文化多样性的官方民族政策,包括尊重少数民族的独特文化和语言。如同本报告第三部分所详述,新政策旨在加强同化少数民族,要求官员以中国各民族的“民族交融”为工作重点,促进少数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政府坚称相关措施都具有必要性,既能为少数民族实现经济发达,又能促成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稳定”。

全球证据显示,在教育早期阶段脱离母语教学,对儿童的教育发展有负面影响,少数民族和原住民族儿童尤其如此。母语政策专家均同意,儿童若能通过母语习得基本技能和识字能力,将更容易学习第二语言或外国语文。

人权观察支持促进真正双语教育的政策,特别是在教育早期阶段使用母语敎学,以及纳入原住民族和少数民族传统习俗的课程内容。然而,中国对西藏自治区藏族儿童的政策却愈来愈不尊重儿童在学校使用母语或自由表达藏族文化认同与价值的权利。反而体现一种对学校及学童的倾向,即削弱儿童的藏语能力,向他们灌输与父母和社群迥异的意识形态与政治理念。

改用汉语教学的理据

中国官员为了辩护把藏区学校改为汉语教学的政策,常说增进汉语知识有助藏族学童日后就业,这种说法在西藏人尽皆知。然而,在藏区幼儿园实施汉语教学的理由却大不相同,至少根据中国学者姚继军(音)2014年的报告指出,在学前阶段采用双语教育是为了“加强汉语融入”藏族幼儿园学童,“藉以减低藏区不稳定因素(“不稳定”在中国专指政治骚乱)。根据姚的说法,“西藏的稳定”有赖于“双语教育”在幼儿园阶段充分发展。

对于减少未来政治异议或骚乱风险的重视,也明确反映在中共说明其“民族交融”和“文化认同”等政策的理由,这些政策于2014年得到中央领导们的支持,成为民族政策的新方针。上幼儿园和小学的少数民族儿童必须接受密集的政治思想灌输,强调党的民族交融政策及其他政治目标必然利国利民。儿童几乎没有机会接触不同观点,因为媒体也反复宣传优先以汉语教学的必要性,很少甚至从来不谈其他的教育方式。

没有迹象显示政府的决策过程容许公众参与,尤其是涉及少数民族区域时;所有政策都是由中共一手策划和实施。

关闭学校和抗争

人权观察曾经报道自2010年起有多个藏区爆发抗议,反对当时在藏区学校实施汉语教学的计划。本组织也曾报道藏区私立学校遭强行关闭,并曾接获四川藏区三所佛学院于2018年6月或其前后被关闭的报道。本组织也记录到一件未经证实的报道,指西藏自治区一间私立幼儿园因坚持藏语教学而于2008年遭强行关闭。

藏人在中国,不论在言论与表意見、和平集会、迁徙和宗教自由等权利上,原本就受到广泛限制,较汉族占多数地区更为严厉。中国法律禁止藏人公开讨论民族历史,很少允许他们对自己家乡的政策制定提出意见,并且严格限制他们的宗教活动、信息获取和国外旅行。

2016年1月,藏族语言权利倡导者扎西文色(Tashi Wangchuk)遭当局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名逮捕起诉。被捕前,他在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表示,整个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已经找不到地方学习藏文,遑论藏语教育。2018年5月,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将他判刑五年,判决书说他“歪曲藏区教育文化发展的现状、污蔑政府限制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消灭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字的言论,破坏民族团结、藏区的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2]

尽管抗议会有风险,藏族知识分子仍持续对中国在藏区的教育政策表达关切。针对青海海南州党委于2017年4月宣布削减或废除当地学校藏语教育的计划,藏族学者多识仁波切在网上贴出如下评论:

近几年在藏区,民族教育上不征求专家和群众的意见,不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独断专行,闭门造车,出台一些违反宪法和民族法的政策文件,引起群众的不满,频频出事。出事后利用官方的强势,把责任推到群众的身上,用简单粗暴的维稳手段处理问题。[…]

多识仁波切并指出,“官方在这方面冷静思考的不多。” 这则评论措词相当谨慎却仍遭火速删帖,可见藏人对其学校语言政策的公开讨论日益受限。

国内与国际法

藏区小学改采汉语教学并不符合,甚至违背,某些中国法规政策,包括2001年《民族区域自治法》,其中规定少数民族学校“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3] 该法明文规定,少数民族学校只能从小学低年级开始开设汉语文课程,而且并未要求少数民族幼儿园以汉语为教学语言或教授汉语。

国际人权法要求中国为藏族人民提供藏语教育。中国已于1992年批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其中规定“不得剥夺属于…少数人…的儿童…使用自己的语言的权利。”[4] 中国已签署尚未批准的《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也有类似条文。[5] 中国也支持《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该宣言既承认民族语言教育的权利,也承认原住民族有权掌管自己的教育制度和机构。[6]

联合国的三个人权专家委员会已经一再对中国处理母语教学的方式表示关切,并曾呼吁中国政府保障藏族儿童能够学习自己的语言,并应保护母语教育倡导人士。1996年,儿童权利委员会,即专责监督各国履行《儿童权利公约》的国际专家机构,呼吁中国当局“确保西藏自治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儿童享有充分机会发展对自己语言文化的认识,并能学习汉语。”[7] 2013年,该委员会再度声明,呼吁中国政府“有效落实双语政策,确保少数民族语言得到使用和推广,并确保包括藏族与维族儿童在内的少数民族参与…教育系统的决策过程。”[8]

2014年,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指出,中国少数民族在实现其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方面,包括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和传授,持续面临严重限制。该委员会具体指出藏族和维族受到各种限制,“特别是关于藏语和维语教育的限制。”该委员会呼吁中国“确保他们能够使用和实践自己的语言与文化。”[9]

中国没有遵守《儿童权利公约》的多项关键要求以及该公约委员会的建议,包括没有提供足够数目经过双语教育训练的老师,也没有足够的藏文课本和文化上适切的教学材料。2018年,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委员会指出,“[西藏自治区]学校中的藏语教学没有获得和汉语平等的法律、政策与措施立足点,而且受到严重限制。” 该委员会呼吁中国政府在教育和其他领域鼓励藏语文应用,以利保存这种语言。[10]

 

建议

对西藏自治区政府官员:

  • 确保所有藏族儿童都能在学校中学习和使用藏语。
  • 停止在藏区教育中强迫实施“民族交融”措施,例如混合住宿和“混班教学”。
  • 无条件释放扎西文色及其他因和平反对国家教育政策被控人士。
  • 停止压迫一切倡导扩增母语教育的活动和组织,不再将相关活动视为“有组织犯罪”。允许公开讨论一切教育议题,不得予以报复。
  • 公布西藏自治区执行私立幼儿园和中小学校评鉴的有关规定。
  • 强制规定关闭学校必须提出明确理由和事实基础。确保相关办法不致限制或禁止学校选择以藏语教学,审核人员在决定关停学校时不得不公平对待或歧视藏人经营的学校。

对中央政府官员:

  • 重申少数民族有权在学校得到母语教学。
  • 修正双语教育政策,确保少数民族语言在学校得到使用和推广,允许学前教育机构和小学使用母语教学,确保学校语言政策在自愿及同意下实施,其修定过程也应谘询少数民族意见并确保其参与。
  • 确保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政策的制定优先考虑教育性目标而非政治性目标。
  • 确保“民族团结”的推行不违背基本的公民和文化权利,不限制有关民族地区教育和移民等议题的公开辩论。
  • 停止中共对于学校及其教育决策的政治掌控。
  • 确保在学前教育和小学阶段,若可能亦包括中学阶段,所有教学与学习材料都有少数民族版本,且其内容在文化上适切。
  • 确保被调任少数民族区域的老师,包括援藏支教人员,受到与他们所前往地区相关且适当的少数民族语言在职培训。
  • 停止在民族自治区域为实施现行“双语”政策而裁汰教师,并确保为所有少数民族教师提供在职培训以达到公立学校教师的任用标准。  
  • 遵行联合国条约机构关于教育的所有未执行建议。

 

 

[1] “250 bilingual kindergartens to be built in Tibet region,” Global Times, February 26, 2016, http://www.globaltimes.cn/content/970539.shtml (accessed December 29, 2019).

[2] “Translated court documents expose China’s sham prosecution of Tibetan language rights advocate Tashi Wangchuk, raise fears about use of torture,” Save Tibet, August 29, 2018, https://www.savetibet.org/translated-court-documents-expose-chinas-sham-prosecution-of-tibetan-language-rights-advocate-tashi-wangchuk-raise-fears-about-use-of-torture/ (accessed December 29, 2019).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37条,http://www.npc.gov.cn/wxzl/wxzl/2001-03/03/content_4447.htm(2019年12月29日浏览)。

[4] 《儿童权利公约》,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第44/25号决议通过,1990年9月2日生效,A/RES/44/25,第30条。

[5]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7条。

[6] 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2007年10月2日联合国大会决议通过,A/RES/61/295,第14条。

[7] 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儿童权利委员会的最后意见:中国〉,CRC/C/15/Add.56,第40段,1996年6月17日, https://tbinternet.ohchr.org/_layouts/treatybodyexternal/Download.aspx?symbolno=CRC%2fC%2f15%2fAdd.56&Lang=en(2019年12月29日浏览)。

[8] 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委员会第六十四届会议(2013 年 9 月 16 日至 10 月 4 日)通过的关于中国第三和第四次合并定期报告的结论性意见〉,CRC/C/CHN/CO/3-4,第76(c)段,2013年10月29日,https://tbinternet.ohchr.org/_layouts/treatybodyexternal/Download.aspx?symbolno=CRC/C/CHN/CO/3-4&Lang=En(2019年12月29日浏览)。

[9] 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关于中国(包括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第二次定期报告的结论性意见〉,2014年6月13日,E/C.12/CHN/CO/2,第36段。

[10] 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关于中国(包括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第十四至第十七次合并定期报告的结论性意见〉,CERD/C/CHN/CO/14-17,2018年9月19日,第43、44(b)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