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国家比中国更努力,在联合国封堵对本国人权纪录的批评声音。而且中国的作为可能让其他侵权政府更容易逃避追究。各国政府,以及联合国体系本身,应当抵制这种干预。
中国政府在习近平领导下,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罄竹难书,包括在他2013年上台後不久就展开打压人权律师与维权人士的行动,以及表面上已修法严禁却仍普遍存在的公安刑求问题。
同时,中国还处心积虑削弱或阻挠联合国主要人权审查机制、放松关键标準、确保它的人权纪录有褒无贬。只有极少数、甚至没有任何联合国高级官员会在访华或与中国领导人会面时提到中国政府的人权纪录。
2017年,人权观察揭发北京企图限制联合国人权专家和幕僚发声,阻止国内异见人士参与联合国程序,以及操弄规章程序为有利中国的观点护航。其总体效果是:联合国审查机制遭到削弱,不仅对中国如此,其他侵权政府也沾光。为回应这种情况,联合国已开始每年发佈报告,记录各国人权护卫者因参与联合国人权活动而遭本国政府报复的情况。
今年3月,中国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出“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决议案。它的标题看来无害,但内容足以架空让各国对侵犯人权行为负责的程序,改以“对话”取代。
它没有具体说明,当侵权国家拒绝与联合国专家合作、对人权护卫者进行报复或积极拒绝人权原则时,应该采取何种行动。甚至也没说明,当重大人权侵犯无法透过“对话”与“合作”解决时,人权理事会本身可以发挥什麽作用。然而,该决议竟获压倒性多数通过,实在令人扼腕。
8月,中国接受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的审议,显然企图悄悄蒙混过关。好在委员会成员提出各种尖锐问题,特别是关於中国在新疆实施的“严打”政策,导致高达百万突厥语系穆斯林据信被任意拘押在“政治教育营”,中国才被迫承认这种营区的确存在。
到了11月初,人权理事会对中国人权纪录进行普遍定期审议(UPR),即联合国成员国互相检讨的一种程序。会中二十多个国家努力阻止中国大肆为自己洗白,它们指责北京在新疆任意拘押大量人员,对批准公民政治权利公约毫无寸进,以及迫害、强迫失踪众多人权律师和维权人士。这些挺身而出的国家,不仅是在捍卫饱受人权侵犯的中国人民,也是在维护人权理事会追究中国侵权责任的职责。
但这次审议仍因联合国协助中国排除批评意见而留下污点。联合国官员对讚扬中国人权纪录的提交文件照单全收,却无故删除香港、西藏和维吾尔团体提交的批评性文件。被删除的文件大部分在最後一刻获得复原,但损害已经造成。
这有什麽大不了呢?一旦中国在前述决议(只有美国投下反对票)提倡的观念成为人权理事会的实际运作準则,全世界因国家行为遭受侵害的人士,包括缅甸、南苏丹、叙利亚和也门民众,将再也难以要求政府为暴行负责。
相反地,他们将被迫靠边站,寄望暴虐政府停手,或通过“对话”、“合作”解决事端。如果联合国在审查强权成员国时不能力挺自己的专家和程序,反而配合强权压制而非维护批评意见,我们每个人的权利都将岌岌可危。
新任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巴切莱特(Michelle Bachelet)今年9月首次在人权理事会演说就引起轩然大波,因为她呼吁中国允许联合国调查员进入新疆。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将於11月下旬访华,若能呼应高级专员的诉求,不仅对於她、对於中国各地人权受害者以及联合国本身,都将是一大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