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魯特)-人權觀察在今天發布的報告中表示,伊拉克宗教領袖每年主持數以千計的結婚儀式,包括童婚,這些婚姻藐視伊拉克法律且未經正式登記。這些婚姻侵犯婦女和女孩的權利,並可能使她們陷於缺乏社會或經濟支持的不安地位。
這份40頁的報告,《「我的婚姻是一個又一個錯誤」:未登記婚姻對伊拉克婦女和兒童權利的影響》,記錄未登記婚姻對進入這種婚姻的婦女和女孩的影響,以及對其子女的延伸效應。未登記婚姻實際上是禁止童婚法律的一種漏洞,使婦女和女孩在獲得與其婚姻狀況相關的政府服務和社會服務、為子女領取出生證明或主張嫁妝、配偶贍養費和繼承等權利方面的能力遭受重大影響。
「伊拉克當局必須認識到,未登記婚姻正造成童婚門戶大開,」人權觀察伊拉克研究員莎拉・桑巴爾(Sarah Sanbar)說。「伊拉克當局應採取措施制止這種做法,不要讓婦女和兒童獲得關鍵服務——例如身份證明或醫療保健——的機會取決於婚姻狀況。」
人權觀察訪談了在法院外結婚的八名女性和兩名男性、一名父母在法院外結婚的兒童,四個當地非政府組織和兩個跨國組織。人權觀察還訪問了一名巴格達巴亞區(Al Bayaa)法院的法官和一名最高司法委員會的法官。
過去20年來,伊拉克的童婚率一直在穩定上升。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統計,伊拉克女孩有百分之28在18歲之前結婚。聯合國伊拉克援助團統計,未登記婚姻有百分之22涉及未滿14 歲女孩。童婚大大提高女孩遭受性暴力和肢體暴力、不良身心健康後果以及剝奪就學、就業機會的風險。
儘管伊拉克有許多社區認為宗教婚姻具有文化上的合法性,但根據伊拉克《個人身份法》,這種婚姻是非法的,必須在家事法院完成登記才獲得正式承認,並在登記後發給民事結婚證書。
如果沒有公證結婚證,婦女和女孩無法在政府醫院分娩,被迫選擇在家分娩,獲得緊急產科服務的機會有限。 這增加了出現醫療併發症的風險,可能威脅母親和嬰兒的生命,特別是當母親本身還是個孩子時。
一位受訪的女性來自巴格達東南部,14 歲結婚,15 歲離婚。「我的丈夫拒絕批准結婚或離婚合同,所以在我的身份證上,我仍然是單身,」她說。 “我無法為離婚女性申請每月 105,000 伊拉克第納爾(約 80 美元)的[政府財政支持],因為我沒有結婚或離婚的證明
按照伊拉克1971年《出生和死亡登記法》,父母只能為婚生嬰兒領取出生證明。沒有出生證明的兒童無法獲得任何其他身分證件,並且面臨失去合法身分或成為無國籍的風險。如果身份無法解決,這些孩子可能會被禁止入學、就業、申辦旅行證件、擁有財產或結婚。
「我14歲就結婚了,懷孕不久,丈夫就拋棄我們的家庭,還拿走我的身份證和我們的[宗教]婚姻協議書,」一位受訪女性說。「我當時年紀很小,因為我不能去醫院,只好請助產士到我媽媽家裡幫我接生。我沒辦法幫女兒辦身分證,現在她都16歲了,仍然沒有任何證件。」
她的女兒說:「沒有身分證件確實影響到我的心理健康。我哪裡也去不了,而且從來沒有安全感。」
當被問到若能取得身分證件,她的生活將如何改變時,她說:「它可以讓我能去上學,感受到身在自己國家的公民意識。比起其他人,我的願望好像很卑微。我想要拿到身份證,上學校,攻讀學位,最後找到工作。」
未登記婚姻合法化的程序漫長、複雜而且很官僚。如果涉及離婚或配偶一方死亡、失蹤或否認結婚,整個過程會變得更加困難。對許多女性來說,進行這個程序所要付出的社會、經濟和情感負擔似乎是難以克服的,以致她們放棄合法化,從而放棄自己的權利。
人權觀察表示,當夫婦一方或雙方都未成年,向法院要求婚姻合法化時,法官面臨的是一個既成事實(fait accompli)。 如果法官拒絕讓他們的婚姻合法化,這對夫婦和他們的子女將持續處於不安地位。但當法官批准涉及兒童的宗教婚姻協議,這將會削弱法治並助長童婚在伊拉克日益盛行。大多數法官選擇將童婚合法化。
2023 年 5 月,人權觀察研究員在巴格達巴亞法院旁聽一起案件開庭,一名顯然懷孕的17歲女孩偕同她的父親和20歲丈夫一起進入法庭。他們一年前結婚,希望在孩子出生前尋求婚姻合法化。法官沒有深入審查婚姻狀況和未成年新娘的意願,只是詢問她本人、她的父親和她的丈夫是否同意結婚,就發給他們結婚證書。
伊拉克法律中沒有任何條款明文處罰主持未登記婚姻的宗教領袖,包括其中一方是兒童的婚姻。人權觀察表示,這使得宗教領袖能夠規避伊拉克法律而不受懲罰。
一名最高司法委員會法官表示,可以引用伊拉克刑法第240條起訴宗教領袖,該條處罰任何「違反公職人員或代理人、市政府或官方或準官方實體依據其
法定權力發布的命令,或不服從該等實體發出的命令」的人。不過,他說這條規定從未受到引用。
「沒有民事婚姻協議對婦女和女孩及其子女的影響可能是毀滅性的,」桑巴爾說。「伊拉克應起訴違反伊拉克法律主持婚禮的宗教領袖,促進未登記婚姻合法化,並確保所有伊拉克人都能享有全部的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