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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關閉的香港《立場新聞》前總編鍾沛權遭政治動機定罪後被獲准保釋,香港,2024年8月29日。 © 2024 Billy H.C. Kwok/AP Photo

(紐約)-人權觀察今天表示,香港政府應撤銷基於政治動機而將兩名記者定罪的決定,並應停止打壓新聞自由。

2024年8月29日,香港區域法院判決現已關閉的《立場新聞》兩名編輯——54歲的前總編輯鍾沛權和36歲的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新聞母公司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名成立。鍾、林二人可被判處最高監禁兩年。

「香港政府此舉無異向所有記者發出警告:報導公眾關切議題可能使你坐牢,」人權觀察中國部副主任王松蓮說。「香港和中國政府應立即撤銷鍾、林二人的定罪,並停止打壓新聞自由。」

在本案歷時57天的審理過程中,控方提出《立場新聞》刊登的17篇文章作為證據,指控這份受大眾歡迎、屢次獲獎的報刊意圖「引起對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憎恨」。區域法院法官(由港府挑選的國安法指定法官)認定其中11篇文章「具煽動意圖」。《立場新聞》已在警方搜索並任意拘捕多名員工後被迫於2021年12月關閉。

其中一篇被認定「具煽動意圖」的文章是對前記者何桂藍的專訪,她當時正在參與為協調2020年立法會議員選舉民主派候選人而舉辦的非正式初選。這次初選被法院事後認定為「非法」,何桂藍和其他44名社運人士均依港區國家安全法被起訴,該法由中國政府於2020年6月底強行在香港實施。

其他文章包括記者區家麟的數則評論,文中抨擊國安法審判是「一場戲」、政府將煽動法當作「法律武器」;以及流亡社運人士張崑陽針對被國安警察通緝的回應。

法官在判詞表示,「考量案發當時社會動盪及公眾情緒不穩」,這些文章企圖「破壞中央或特區政府權威」以及「煽動憎恨中央或香港政府」。

法院定於9月26日對鍾、林二人判刑。據當地媒體報導,林紹桐因病未出庭聆判。

根據港區國家安全法,中國和香港政府以接二連三的措施扼殺香港公民自由。香港政府愈來愈常濫用過分寬泛的殖民時期煽動法打壓和平言論,包括引用該法起訴兒童繪本作者、學者、分發港獨傳單人士、乃至在法庭鼓掌聲援民主運動者的民眾。

今年3月,香港政府完成另一嚴苛國家安全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進一步擴張其壓制異議人士的權力。這部新法取代了前述殖民地時期的煽動法,並將刑罰提高到7年以下監禁。

自2020年以來, 中國和香港政府持續打擊香港一度繁盛並在過去數十年強烈批判中國共產黨的獨立媒體。原本編採獨立的公共廣播媒體,香港電台,被香港政府變成官方宣傳喉舌。

香港警方搜索並關閉《蘋果日報》,拘捕該報創辦人及多名高層主管與員工,凍結該公司資產。另有至少七家新聞媒體也迫於壓力而關閉。香港政府還三番兩次騷擾香港記者協會,包括以採訪期間「阻差辦公」罪名起訴前記協主席,以及明顯出於政治動機追討40萬港元稅金。

有幾個國家的政府和聯合國陸續針對2020年以來香港自由迅速惡化表達關切。然而,除美國以港區國安法為由對中國和香港官員實施針對制裁以外,很少國家採取具體行動。

「香港新聞自由急劇下滑對全球都有影響,因為全世界長期得益於香港記者對中國事務的大膽報導,」王松蓮說。「為維護香港新聞媒體僅剩的自由空間,相關各國政府應制裁濫權官員、聲援香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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