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2016年9月14日)-人权观察今天表示,中国当局据报强迫至少千名藏传佛教信徒撤离两所重要僧院。政府应解决这些藏传佛教机构实际的安全与卫生问题,而非侵犯宗教信仰和迁徙自由权利。
“中国当局应允许藏人增设佛寺、增建僧舍,以解决宗教机构人满为患问题,”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中国政府应遵守本国宪法和国际法律义务,充分保障宗教活动自由。”
四川省甘孜州色达县喇荣寺五明佛学院于7月下旬遭拆除部分院舍,导致强迫撤离。当局表示,拆除院舍是为落实“整改”的必要措施,但据报已有三人为此自杀。
人权观察指出,喇荣寺据信是世界最大佛学教育机构,僧尼人数过万,其中至少半数因僧舍被拆毁而面临强迫搬迁。喇荣寺和另一重要宗教机构亚青寺部分比丘尼的家人也遭当局施压,要求召唤她们回家,否则将受处罚。
喇荣寺遭大举拆除后,该寺领导人已请求寄宿人员避免和官方拆除队发生冲突。
然而,喇荣寺三名比丘尼为抗议拆除,已在7月下旬到8月初之间陆续自杀。据不同媒体报导,其中两名比丘尼,仁珍卓玛(Rinzin Drolma)和慈仁卓玛(Tsering Drolma),在遗书中提到拆除事件或政府“骚扰”。还有未经证实的媒体报导指出,另有一名比丘尼企图自杀但被友人救回。
喇荣寺拆除工程首周,官方拆除工人据报共拆除600间比丘尼小屋和僧舍,迄今共许约有2,000间僧舍已被拆除。据消息来源报导,今年度拆除任务已经完成,明年将继续进行。
拆除工作开始前,约有1,500名警察和民兵部队进驻邻近村镇。当局禁止喇荣寺游客和当地居民拍摄拆除现场的照片或视频。凡向海外发送照片或信息者,都受到当局调查。在8月初传出的拆除现场照片中,只见残砖碎瓦铺满山坡,已无任何完好房舍。
喇荣寺寄宿人员面临威胁,源自当地政府下令该寺在2017年9月前将僧尼数量降低到5,000人以内。这表示至少还有5,000名甚至数倍于此的寄宿人员将被迫迁离,不论他们的房舍是否遭到拆除。
目前为止,喇荣寺拆除工程以比丘尼宿舍为重点,原因显然是她们较不可能发动激烈抗争。部分比丘尼将可迁入该寺新建的钢骨水泥宿舍,但获准入住的人数尚不明确。据一则报导指出,已有近2,000名外省比丘尼被要求
约从4月起,位于四川省甘孜州白玉县的另一重要寺院,亚青寺,也有近千名比丘尼被强迫离寺返乡。座落喇荣寺西南方约300公里的亚青寺,寄宿人员约达1万人,大多是比丘尼。该寺过去除了几次筑路工程影响外,从未遭到拆除。和喇荣寺不同,该寺迄今仍向外国观光客开放。
亚青寺拆除工程不是由当地政府当局执行,而是由喇荣寺和亚青寺西方的西藏自治区(自治区)官员负责。自治区官员向区内比丘尼家属施压,要求她们立刻返回户籍地,否则将予严惩,包括没收全家身分证。据传媒报导,来自自治区昌都县和那曲县的喇荣寺僧尼,也被自治区当局下令返回原籍地。来自自治区以外的亚青寺寄宿人员则没有收到这种威胁或返乡命令。
据消息来源指出,由亚青寺返回自治区的比丘尼都收到当局通知,不得加入家乡的僧院或尼庵,或公开主持宗教仪式或活动。她们不确定能否再度离家,但所有藏族僧尼出外旅行都受到额外限制,通常必须持有地方官员或警察开具的特别担保书。
中国当局先前表示,喇荣寺社区容易发生火灾或其他公安危险,当地政府有责任解决问题。然而,解决正当的安全和卫生疑虑,不应成为减少住寺人员、强迫信众离寺的借口。宗教信仰自由是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保障的权利。《世界人权宣言》也保障“单独或集体”的宗教自由(第18条)以及在各国境内自由迁徙和居住的权利(第13条)。
有些未经证实的报导指出,被迫离开喇荣寺或被拆除住房的人员均可获得官方发给最高人民币2万元(约3,000美元)的补偿金。被迫离开亚青寺的比丘尼则没有任何补偿。人权观察指出,尽管补偿金有助减低因官方行动造成的搬迁成本,但它无法解决宗教与迁徙等基本自由权遭严重侵犯所带来的痛苦──较佳的解决方式是允许这些寺院改善并扩建僧舍。
人权观察并敦促中国当局,对于自治区官员为逼迫僧尼离开自行选择的宗教学习场所而威胁家属的案件,应立即展开调查。同时,政府应允许已被迫离开亚青寺或其他寺院的比丘尼回到原来的地方继续其宗教活动。
“当局采取的拆屋、驱逐、威胁和限制宗教活动等手段,都是打击宗教自由的明证,而非真正有心解决住房问题的政府所当为,”理查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