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自己的宗教信仰不应该是犯罪,但在印度尼西亚,当局正利用新科技侦查甚至起诉信奉“异端邪说”的宗教少数群体。
11月22日,印尼总检察署专责督导宗教事务的监察委员会(Bakor Pakem)推出一款APP应用程式,可供移动载具使用者检举可疑的“宗教异端”人士。
这款名为Smart Pakem的应用程式可由Google Play商店下载,是政府检举网站与专线电话的延伸。这套系统由监委会建立,表面上是为了“保护”印尼的六大合法宗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印度教、佛教和儒教──同时为反宗教亵渎法(the blasphemy law)提供便利的检举管道。
该应用程式内含一份宗教团体名单,包括阿赫迈底亚派(Ahmadiyah)、什叶派(Shia)和加法塔尔组织(Gafatar),列出其教派领导人和印尼办事处地址,并描述其“异端邪说”。这种做法很可能助长紧张关係,促使印尼伊斯兰教徒进一步侵犯处境日益蹙迫的宗教少数群体。
根据人权观察长期记录,印尼政府官员和伊斯兰激进团体涉及胁迫、羞辱、施暴和任意拘押宗教少数人士。
监委会成立於1952年,原本隶属於印尼宗教事务部,2004年改隶总检察署。其主要目标是执行1965年反亵渎宗教法,在各省市检察署设有分支单位。
过去50年来,监委会共查禁逾30种宗教派别,从原住民信仰,例如1964年查禁阿迦玛贾瓦巽它(Agama Djawa Sunda),到全球宗教,例如1976年查禁耶和华见證人。2016年,该机构在指控雅加达市长锺万学(Basuki “Ahok” Purnama)亵渎伊斯兰一案发挥重要作用。锺万学竞选连任失败,并於2017年5月被判刑入狱两年。
印尼是《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缔约国,该公约规定“人人有思想、信念及宗教之自由。...任何人所享保有或采奉自择之宗教或信仰之自由,不得以胁迫侵害之。” 印尼需要具有道德勇气的领导人,站出来废除有害的亵渎宗教法,解散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