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只知道她叫“A”,她过世了。这位韩国年轻妇女得知她在自己上班的医院被装在更衣室里的针孔摄影机偷拍之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法院已於本周做出判决。她的家人说,她受不了“噩梦和心理创伤”才会做出“极端的选择”。她自杀时,距离原定的婚期只有三个月。
偷拍者是她的男同事,一名医生。法院认定他在近两年内偷拍他人达31次,地点从医院电梯、托儿所到机场免税店。他被定罪後判处监禁10个月,并且要参加40小时的性暴力加害人谘商课程。从他的犯罪行为导致一名女性自杀来看,对他的判刑似乎太轻。但这种犯罪在韩国最多只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我们的研究显示有许多加害人根本没有被判刑入狱。
韩国政府会协助被害人将相关影像从网路清除。但更全面的处理方式是必要的。政府必须在学校提供完整的性教育,并且改变有关网路性侵害的社会规範。被害人需要更多的心理健康援助和法律援助,并应有权声请民事赔偿。检警机关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有义务对被害人给予尊重,而且应尽量由女性来办理。
未经同意摄录和分享私密影像可能产生致命的后果。美国一项研究发现,百分之51的被害人会因为被偷拍而产生自杀念头。未经同意分享私密影像的被害人,百分之90是女性。被害人事後仍承受严重的心理创伤,因为曾被贴上网路的影像随时有可能再次出现。被害人能够获得的立即服务极少,遑论许多人需要长期照护。
在韩国,这个问题特别迫切。2017年,全国举报非法摄录像案件高达6,500件,但政府反应迟缓引起女性普遍愤怒而发动大型示威。不过别以为只有韩国——这其实是个全球议题,最近美国众议员凯蒂・希尔就因为私人照片被擅自上网发布而辞职。世界各国政府都不够重视这个问题。在这种情况未改变前,“A”不会是最後一位牺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