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迫不及待利用新定的國家安全法逮捕批評者、打擊新聞自由。
10位香港民主派人士於週一被捕,包括71歲的黎智英,民主派報刊《蘋果日報》創辦人及老闆。這是北京針對倡導人權的香港人進行恫嚇及懲罰的最新舉措。
香港警方大肆展示武力,出動200名警員搜索該報總部。黎智英的兩個兒子和《蘋果日報》母公司壹傳媒多名高級主管也在同日被捕。
這樣還不夠。警方還逮捕了23歲的民主運動者和政界人士周庭,以及社運人士李宗澤和李宇軒,指控他們組織團隊「推動外國制裁香港」。
《蘋果日報》及其高管遭到搜索,對駐港外國企業應是一記當頭棒喝。透明、守規則和負責任的環境,是香港所以能區別於中國大陸,吸引外國資金與人才的要素。
但黎智英最近向BBC表示,香港國安法「為香港民主敲響了喪鐘。若沒有法治,在這裡做生意的人將失去保障。」
國安法創造出刻意模糊的罪名,可以隨意用來對付膽敢批評北京的人士。許多概念可收可放,諸如「勾結外國勢力」、請求實施制裁、對特區或中國政府採取「敵對行動」等等。
這些字眼涵義寬泛,足以包含各式各樣和平行動以及行使基本人權的行為,例如請求外國政府施壓香港或中國政府尊重本地法律所保障的權利。
其中許多罪名可以判處無期徒刑。被告可能受到秘密審判,甚至強制送往中國大陸,而當地異議人士遭受不公審判和刑訊逼供的情況十分普遍。
這部法律還授權當局成立專責秘密安全機構,新增強大的警察權力,削弱香港(暫仍獨立的)司法機關的監督權。
它的意圖很明確:宣告「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的中英協議已死。從現在開始,香港必須接受和中國其他地區相同的管治方式。
幾個月之前,香港還擁有澳洲人視為理所當然的各種自由。那樣的日子已經結束。
中國領導人習近平已經決定,不再容許和平示威、人權或民主觀念。
在此次大逮捕同時,北京宣佈制裁包括人權觀察執行長肯尼思·羅斯在內的11名美國人,理由是他們「在涉港問題上表現惡劣」。此舉部分是為了報復美國政府上週宣佈以破壞香港自治為由制裁11名中港高官,包括港府特首林鄭月娥和警務處長。
香港國安法的目的是製造恐懼氛圍,嚇阻香港人繼續爭取自己的權利。但自由受到攻擊的香港人,仍以堅定不移且富有創意的反抗加以回應。
黎智英被捕後,民眾一大早就上街排隊購買《蘋果日報》。壹傳媒的股價衝上七年來的新高,因為人們藉著買股票來聲援不畏強權的該報記者。一位專欄作家用開天窗的形式表達抗議,只寫了一句話:「You can’t kill us all(你沒辦法把我們殺光)」。
國安法通過後,澳洲政府很明智地中止了與香港的引渡條約。上週五,外交部長佩恩與加拿大、新西蘭、英國和美國外長共同表示「深切關注北京實施新國家安全法,侵蝕香港人民的基本權利與自由。」
澳洲政府已經提供部分香港公民簽證和申請永久居留的便利,但還不足夠。
澳洲應當與其他國家制定共同維護香港人權的策略。它應該包括對侵犯人權、破壞香港民主的中國和香港政府官員實施針對性制裁。
澳洲政府也應該利用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席位,支持50位聯合國人權專家的呼籲,在人權理事會召開中國問題特別會議,並針對中國成立新的監察機制。
一位《蘋果日報》記者向我描述了週一的事件如何令他滿腔憤慨:「學校教導我們,我們[媒體]是第四權。我們應當保持獨立。我們可以接受質疑,但絕不接受威脅⋯⋯他們想讓我們害怕,放下手中的筆。但我仍然必須向世界報導真相。我們要照常工作。我唯一能做的是,只要《蘋果日報》存在,我就持續發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