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杉矶有计划地将失去住房者视同罪犯,以其失去住房状况导致的违规为由加以逮捕传唤,并透过公共卫生扫荡行动摧毁他们的财物。
- 罪犯化措施把失去住房者赶出公共空间,但从未设法解决他们缺乏住房的问题。
- 市政府应停止罪犯化和破坏性的卫生扫荡措施,转而将资源投入维护并提供人人可负担的住房和人们实际需要的服务。
(洛杉矶)-人权观察在今天发布的报告中表示,洛杉矶市政府实行残酷无情、成本高昂且毫无实效的政策,透过逮捕、罚款和摧毁财物等方式,将民众失去住房(unhoused)的状况视同犯罪行为。美国最高法院于2024年6月28日作出判决,即便在可用收容所不足的情况下,执行这种将失去住房者视同罪犯的法律仍属合宪。加州州长纽森(Gavin Newsom)随即要求各行政区摧毁失去住房者的扎营处,恐将导致洛杉矶和全州、全国各地扩大实施这种措施。
这份337页的报告《‘你们必须搬走!’:洛杉矶以残忍且无效政策将失去住房者视同罪犯》记录在洛杉矶街头、车辆、临时收容所和公园居住的人们的遭遇,他们一边挣扎求生,一边被政府视为罪犯而非优先防止迫迁或提供永久住房。执法和卫生机关的 “扫荡”行动将失去住房者赶出公众视野,经常将资源浪费在无法解决根本需求的临时收容所和处罚措施。数万人居住在洛杉矶街头;失去住房者的死亡率直线上升。
“只因最高法院允许采行一种适得其反的不良策略,不表示洛杉矶就该加以实施,” 人权观察美国专案副主任约翰・拉夫林(John Raphling)说。“解决无住屋问题的行之有效方法不是把人抓走、把他们的东西扔掉,而是让人们保有自己的住房,同时新建与维护更多可负担的永久住房。”
从2021年8月直到2024年5月,人权观察研究洛杉矶无住屋问题,包括住房政策及措施的历史,访谈约150名专家——其中逾100人曾有无住屋经验——并分析洛杉矶警察局、卫生局和其他相关政府机构的数据。
失去住房的居民谈到被开罚单和逮捕的经验,罪名皆因贫穷而起,包括违反洛杉矶市政法典第41.18条,即禁止在指定公共场所坐卧,以及第56.11条,即禁止在公共场所堆放个人财物。受访者谈到他们因此坐牢,还被裁处超过他们整个月收入的罚款。
洛杉矶警察局数据显示,几乎所有轻度违规的执法对象都是失去住房者,例如在公共场所饮酒、乱丢废弃物和闯越马路。从2016年直到2022年,全市所有逮捕和传唤(包括重罪、轻罪和违规)近百分之40是针对失去住房者,而他们仅占全市人口的百分之1。
几乎每一位接受访问的失去住房者都谈到卫生局扫荡把他们的随身财物清除销毁,而且几乎总是有警察在场威胁逮捕抗拒者。被清除的财物包括提供舒适和抵御天候影响的物品,例如:帐篷、座椅、寝具和衣物;身分证明、药品、法庭文件、现金和其他生存必需品;以及家人照片、信件、传家宝、甚至亲人骨灰。人权观察见证了这些扫荡行动的粗暴,并描述其后果。
人权观察发现,尽管收容所和临时住房(包括暂时寄宿旅店房间)有助缓解街头生活的不适,但它们都无法提供获得永久住房的可靠途径。收容所的条件不一,从略感舒适到不宜人居都有。收容所限制居民独立性,通常实施宵禁、搜身和禁止访客等有辱人格的规则,令许多人感觉如同坐牢。很大一部分人出于挫折感或停留时间届满而离开临时住房,然后再次回到街头。
市政决策单位利用稀少的临时住房来合理化将失去住房者视同罪犯并加以扫荡的做法,声称相关措施旨在将他们安置于 “住房”中,以撇清手段残忍的指责。扫荡行动通常将人们从引人注目的扎营区清除到旅店和收容所,至于较不显眼的区域就只是把人们驱赶到街头上其他地点。人权观察指出,洛杉矶无家可归者服务管理局(Los Angeles Homeless Services Authority)竟也参与这些扫荡行动,不仅有违其所宣告的价值观和最佳实践,也使该局更难建立为民众提供援助所必须的信任感。
市长巴斯以解决无住屋问题为主要政见,并为此努力引进更多资源。然而,她最具特色的“屋内安居”(Inside Safe)计划的做法是扫荡街头营帐、将居民迁入旅店房间,不但成本高昂难以为继,相关支持服务不一致且不足够,更因缺乏永久住房供人迁入而窒碍难行。此外,由于最高峰只有1,500个房间,“屋内安居”计划即便只提供暂时收容也没有能力服务洛杉矶全市35,000多名街头露宿者。
人权观察发现,在历史上和现行的各项种族歧视政策与措施——包括限制条款、划红线拒贷、单户独栋区、治安警务和学校及医疗保健经费缩减——汇合之下,洛杉矶的无住屋问题在黑人当中急遽恶化。黑人占该市人口不到百分之8,却占无屋者的三分之一以上。
人权观察指出,无住屋问题是有系统的住房危机之一环。洛杉矶在居民所得用于住房比例过高以及人口过度密集方面领先全美。研究显示,该市可负担住房短缺高达50万个单元。这些情况代表该市很大一部分人口面临迫切风险,随时可能失去住房、流落街头而被视为罪犯。
虽然导致流落街头的情况因人而异,但在市场经济鼓励开发昂贵住房以及政府未确保人人获得永久住房的背景下,正是可负担住房的整体短缺导致了大规模的无住屋问题。
国际人权法维护人人享有住房权,包括具备适宜居住、使用权受保障且易于取得以及其他不同于收容所性质的住房。人权观察发现,美国各级政府均未能投入适足资源以实现这项权利。受访专家们几乎一致认为,唯有建造、维护并使人们保有永久住房才是解决之道。人权观察在这份报告中描述了成功的住房计划,以及一些流落街头后重获住房者的正向经验。
“将失去住房者视同罪犯可以逼使他们隐身于公众视线之外,但这样只会让情况更加恶化,” 拉夫林说。“我们知道,唯有让人们迁入住房,或让他们继续保有住房,才能终结无住屋现象。我们必须停止对人们落井下石,全力协助他们获得住房。”